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龙王庄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龙王庄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龙王庄水电站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龙王庄水电站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龙王庄水电站项目位于黄河流域三门峡以下最大的一级支流伊洛河流域上,电站厂房位于栾川县庙子镇龙王庄村苦沱组东南约730m的伊河干流右岸。该水电站是栾川县伊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五级水电站,由渠首坝、引水渠道和电站枢纽三部分组成。
该工程的设计任务书由栾川县水电局编制,于1986年10月报洛阳市水利局和河南省水利厅水电开发公司。同年10月经洛阳市水利局审查同意后转报河南省水利厅。1987年8月,栾川县计划委员会批复了“关于省水利厅水电综合经营公司与我县合资建龙王庄水电站工程的请示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栾计基字〔1987〕38号),经研究同意开发利用龙王庄河段的水力资源。1992年8月,洛阳市水利水产局对栾川县水电局出具了《关于转发<栾川县龙王庄电站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洛水工字〔92〕第28号),该工程于1987年8月动工,至1991年10月竣工;经验收委员会验收,一致认为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可以交付管理,投入使用。主厂房安装2台水轮发电机组,分别为500kW和1000kW。
由于引水渠出现渗水情况,建设单位于2000年对引水渠860m的渠道衬砌进行混凝土加固。
2007年,由于该电站已运行16年之久,且上世纪九十年代为计划经济时代,各项技术指标均未达到设计要求,存在机电设备老化,引水渠道大面积漏水等众多隐患;建设单位报送《关于栾川县龙王庄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同年5月栾川县发改委对其进行了批复(栾发改〔2007〕36号),批复技改内容包括:(一)引水渠道及阀门加固改造,(二)更换水轮机发电机,(三)电气设备更新;总投资604万元,改造后可年增发电量177万千瓦时,实现少人值守。这次技改工程竣工后已申请验收,但公司2010年遭受7.24特大洪水,该电站受到巨大损失,接着又进行了2013年技改。
受2010年“7.24”洪水影响,该电站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损毁严重;建设单位于2012年报送的《关于呈报栾川县龙王庄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豫天源〔2012〕9号),经研究,同年5月栾川县发改委对其进行了批复(栾发改投资〔2012〕25号),批复内容为:(1)机电设备改造,(2)水工建筑物加固,(3)金属结构改造,(4)生活区改造;总投资491.6万元。2014年5月取得该工程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洛阳市水务局,洛水计〔2014〕6号)。
龙王庄水电站为响应水利部和栾川县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申报“绿色小水电”项目。2020年5月受建设单位委托,河南嘉禾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电站的水土流失情况及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电站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电〔2015〕3号),建设单位委托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栾川县龙王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程技术方案》,经研究,栾川县水利局对该方案进行了批复(栾水〔2020〕32号),批复内容为:(1)龙王庄水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437m3/s,(2)严格落实泄放工程措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不间断监控最小生态流量下泄状况,维护区域河道生态环境,(3)结合实际需要,执行上级部门各种调度指令。2020年6月,栾川县水利局对该工程组织了竣工验收会议,并通过验收。
随着一系列工作的申报完成,龙王庄水电站被确定为2020年度绿色小水电站示范电站(水电〔2020〕276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栾川县庙子镇龙王庄村
联系人:王工182 3796 5112
电子邮箱:hnstysd2013@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jnk2WKnCD-sQlLps-lP1A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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