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大清沟生态电站(月亮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大清沟生态电站(月亮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大清沟生态电站(月亮湾)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大清沟生态电站(月亮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大清沟生态电站(月亮湾)项目位于黄河流域三门峡以下最大的一级支流伊洛河流域上,电站厂房位于栾川县庙子镇新南村的伊河干流右岸。该水电站是栾川县伊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七级水电站,由渠首坝、引水渠道、电站枢纽、尾水渠组成。
该工程于1975年11月,经栾川县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为适应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成立“栾川县大清沟水电站工程指挥部”(栾革字〔75〕32号)。于1976年10月报送的“关于报送大清沟水电站工程扩大初步设计的报告”,经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水利局研究,对该设计进行了批复(洛革水字〔76〕054号),批复内容包括:同意该电站设计引水流量8m3/s,装机容量3×500千瓦等。该工程于1976年初动工,至1979年底基本完成3×500千瓦装机任务。
2008年,由于该电站运行年久,效率低下,出力只能达到70%,技术水平低,安全隐患多,为提高效率、实现减员增效,保证安全;建设单位报送《关于栾川县大清沟生态电站技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同年8月栾川县发改委对其进行了批复(栾发改〔2008〕46号),批复技改内容包括:(1)将原常规保护改造为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监控保护系统,将原三台机械液压调速器更新为PLC可编程调速器,三台励磁装置更换为DLT6000型励磁调节器;(2)完善大坝溢流面工程、主阀改造,将原三台机主阀更换为同等内径ZD941X-10型新型主阀;(3)对1688m0+582-2+270渠道进行防渗衬砌等。总投资612万元,改造后可年增加发电量133万千瓦时,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这次技改工程竣工后已申请验收,但公司2010年遭受7.24特大洪水,该电站受到巨大损失,接着又进行了2013年技改。
受2010年“7.24”洪水影响,该电站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损毁严重;建设单位于2010年报送的《关于呈报栾川县大清沟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洛水计〔2010〕90号),经商省发改委同意,同年12月对其进行了批复(豫水电〔2010〕9号),批复内容为:改造大清沟水电站(维修加固引水渠道;修复三台水轮发电机组;更新三台调速器、励磁装置系统、自动化装置系统、更新主变、厂用变、6kV开关柜),生态装机1500千瓦,对项目区的配电设备和入户线路进行改造更新。该工程总投资673万元;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庙子镇新南、磨湾、四秋、街上杨庄和北乡6个行政村代燃料用电,年供代燃料用电180万千瓦时,户均年代燃料电量1161千瓦时,保护森林植被面积2.18万亩。该工程于2011年1月正式并网发电,年发电量达到638万千瓦时,能充分保证项目区代燃料电量的需求。于2012年10月组织了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
大清沟生态电站为响应水利部和栾川县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申报“绿色小水电”项目。2020年5月受建设单位委托,河南嘉禾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电站的水土流失情况及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电站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电〔2015〕3号),建设单位委托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栾川县大清沟生态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程技术方案》,经研究,栾川县水利局对该方案进行了批复(栾水〔2020〕33号),批复内容为:(1)大清沟生态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5m3/s,(2)严格落实泄放工程措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不间断监控最小生态流量下泄状况,维护区域河道生态环境,(3)结合实际需要,执行上级部门各种调度指令。2020年6月,栾川县水利局对该工程组织了竣工验收会议,并通过验收。
随着一系列工作的申报完成,大清沟生态电站被确定为2020年度绿色小水电站示范电站(水电〔2020〕276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栾川县庙子镇新南村
联系人:王工182 3796 5112
电子邮箱:hnstysd2013@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G1K3uzQ6YGH1dVfMxZ37A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河南省天源水电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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